●石林燕語卷四
官制:寄祿官銀青光祿大夫,與光祿、正議、中散、朝議,皆分左右。朝議、中散,有出身人皆超右,其餘並以序遷。大觀中,余為中書舍人,奉詔以為非元豐本意,下擬定釐正,乃參取舊名,以奉直易右朝議,中奉易左中散,通奉易右正議, 【 通奉易右正議 「議」楊刻本作「讓」,稗海本作「言」。】 正奉易右光祿,宣奉易左光祿,而右銀青光祿大夫正為光祿大夫,遂為定制。
故事:百官磨勘,中書止用定辭。熙寧中,孫巨源為知制誥,建言:君恩無高下,何獨於磨勘簡之?非所以重主命也。 【 非所以重主命也 「主」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王」。】 乃詔各為辭。元豐官制行,惟侍從官而上,吏部檢舉,奏鈔命辭;他官自陳於吏部,奏鈔擬遷,而不命辭。
國朝兩制,皆避宰相執政官親。曾魯公修起居注,賈文元為相,其友壻也。當召試,乃除天章閣待制,文元去位,始為知制誥。劉原甫,王文安之甥。 【 王文安之甥 「安」原作「定」,誤,今據儒學警悟本校改。】 當文安為參知政事, 【 當文安為參知政事 「安」原作「定」,今據儒學警悟本校改。「當文安」儒學警悟本作「文安之」。】 乃以侍讀學士出知揚州。宋子京、王原叔為翰林學士,子京避莒公改龍圖閣學士,原叔避文安改侍讀學士。元祐間,蘇子由秉政,子瞻自揚州召為承旨,引原叔例請補外,不從。近歲惟避本省官,如宰相二丞親則不除尚書侍郎,門下侍郎親則不除給事中,中書侍郎親則不除舍人之類。六曹尚書避親,多除翰林學士,蓋於三省無所隸。異於舊制,自子瞻以來然也。
大駕儀仗,通號「鹵簿」,蔡邕獨斷已有此名。唐人謂鹵,櫓也,甲楯之別名。凡兵衞以甲楯居外為前導,捍蔽其先後,皆著之簿籍,故曰「鹵簿」。因舉南朝御史中丞、建康令皆有「鹵簿」,為君臣通稱,二字別無義,此說為差近。或又以「鹵」為「鼓」,「簿」為「部」,謂鼓駕成於部伍,不知「鹵」何以謂之「鼓」?又謂石季龍以女騎千人為一「鹵部」, 【 以女騎千人為一鹵部 「部」原作「簿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「簿」乃作「部」,皆不可曉。今有鹵簿記,宋宣獻公所修,審以「簿」為簿籍之「簿」, 【 審以簿為簿籍之簿 「審」說郛本作「當」。第一個「簿」字原作「部」,今據儒學警悟本、說郛本校改。】 則既云「簿」,不應更言「記」。
唐制,節度使加中書門下平章事為使相,自郭元振始,李光弼等繼之。蓋平章事,宰相之名,以節度使兼,故云爾也。國朝因之。元豐官制,罷平章事名,而以開府儀同三司易之,亦帶節度使,謂之使相。蓋以儀同為相也。
唐書言大臣初拜官,獻食天子,名曰「燒尾」。蘇瓌為相,以食貴,百姓不足,獨不進。然唐人小說所載與此不同,乃云:士子初登科,及在官者遷除,朋僚慰賀,皆盛置酒饌、音樂宴之,為「燒尾」。舉韋嗣立入三品,趙彥昭假金紫,崔湜復舊官,中宗皆令於興慶池「燒尾」,則非獻食天子也。其解「燒尾」之義,以為虎豹化為人,惟尾不化,必以火燒之乃成人;猶人之新除,必樂飲燕客, 【 必樂飲燕客 「飲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餌」。】 乃能成其榮。其言迂誕無據,然謂太宗已嘗問朱子奢,則其來蓋已久矣。近世獻食天子固無是,而朋僚以音樂燕集,亦未之講也。
慶曆五年,賈文元為相,始建議重修唐書。詔以判館閣王文安、宋景文、楊宣懿察、趙康靖概,及張文定、余襄公為史館修撰。刊修未幾,諸人皆以故去,獨景文下筆。已而景文亦補外,乃許以史藳自隨。編修官置局於京師者仍舊,遇有疑義取證,則移文於局中,往來迂遠,書久不及成。是時,歐陽文忠公非文元所善, 【 非文元所善 「善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喜」。】 且方貶出,獨不得預,嘉祐初,文忠還, 【 文忠還 儒學警悟本「還」下有「朝」字。】 范蜀公為諫官,乃請以紀、志並屬文忠。 【 乃請以紀志並屬文忠 「並屬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作「分」。稗海本無「並」字。】 至五年, 【 至五年 儒學警悟本無「至」字。】 書始成。初,文元以宰相自領提舉官。及罷去,陳恭公相,辭不領,乃命參知政事王文安。訖奏書,亦曾魯公以參知政事領也。
從駕謂之「扈從」,始司馬相如。上林賦云:「扈從橫行,出乎四校之中。」晉灼以扈為「大」,張揖為「跋扈從橫,不案鹵簿」。故顏師古因之,亦以為「跋扈恣縱而行」。果爾,縱蓋作平聲。侍天子而言「跋扈」,可乎?唐封演以為「扈養以從」,猶之「僕御」。此或近之。然不知通用此語自何時也。
唐自明皇以誕日為千秋節, 【 唐自明皇以誕日為千秋節 「誕」儒學警悟本作「生」。】 其後肅宗為地平天成節,至代宗,羣臣請建天興節,不報。自是歷德、順、憲、穆、敬五帝,皆不為節。文宗大和中,復置慶成節,故武宗為慶陽節。終唐世,宣宗為壽昌節,僖宗為嘉會節,昭宗為乾和節,中間惟懿宗不置。則唐世此禮亦不常,各係其時君耳。千秋節詔天下咸燕樂,有司休務三日;其餘凡建節,皆以為例。穆宗雖不建節,而紫宸殿受百官稱賀,命婦光順門賀皇太后;及有麟德殿沙門、道士、儒官討論三教之制。文宗時,又嘗禁屠宰,燕會惟蔬食脯醢,後旋仍舊。
熙甯初,改經義取士,興建太學,訖崇甯罷科,秋賦每牓魁,南省皆迭為得失。始余中牓,邵剛魁得;次徐鐸牓,余幹落;時彥牓,黃中魁得;次黃裳牓,侯綬落;惟焦蹈牓,陶直夫落。差一牓,次七牓。李常甯、畢漸、李釜、蔡薿牓,章綡、李朴、蔡靖、陳國林皆得;馬涓、何昌言、霍端友牓,費元量、王瞻、陳賓皆落,不差一人,亦可怪也。 【 亦可怪也 「可」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何」。】 時謂之「雄雌解元」。
兩京留臺皆有公宇,亦牓曰御史臺。舊為前執政重臣休老養疾之地,故例不事事。 【 通攷五十三引此條亦作事事。】 皇祐間,吴正肅公為西京留臺,獨舉其職。時張堯佐以宣徽使知河南府,郡政不當,有訴於臺者,正肅即為移文詰之。堯佐惶恐,奉行不敢異。其後司馬溫公熙寧、元豐間相繼為者十七年,雖不甚預府事,然亦守其法令甚嚴,如國忌行香等,班列有不肅,亦必繩治。自創置宮觀後,重臣不復為,率用常調庶官,比宮殿給使,請俸差優爾。朝廷既但以此為恩,故來者犇走府廷,殆與屬吏無異矣。
國朝侍從官間有換武職者,蓋唐袁滋故事,例皆換觀察使。如李尚書維自承旨,李左丞衡 【 衡上當脫士字。春明退朝錄上,作士衡。宋史作仕衡。】 自三司使,皆然。天聖間,陳康肅以翰林學士知開封府,亦換宿州觀察使,加檢校司徒,知天雄軍。陳不樂行,力辭。明肅后以隻日御朝,而諭之曰:「天雄,朔方會府,虜人視守臣為輕重, 【 虜人視守臣為輕重 「人」原作「入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非文武兼材不可。」陳不得已受命,自是加留後,遂建節。慶曆中,陝西用兵,韓魏公、范文正公、龎莊敏公為帥,皆以龍圖閣直學士換觀察使,文正懇辭不拜。蓋當權者時欲排之, 【 蓋當權者時欲排之 「時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實」。】 而以俸優為言,故文正不肯受。已而韓、龎亦辭,遂罷。
臣僚上殿劄子,末概言「取進止」,猶言進退也。蓋唐日輪清望官兩員於禁中,以待召對,故有「進止」之辭。崔祐甫奏「待制官候奏事官盡,然後趨出,於內廊賜食,待進止,至酉時放」是也。今乃以為可否取決之辭,自三省大臣論事皆同一體,著為定式。若爾自當為取聖旨,蓋沿習唐制不悟也。
唐武德初,以太宗為西討元帥,自是非親王不為。安祿山叛,以哥舒翰守潼關,除諸道兵馬元帥,始以臣庶為之。至德初,代宗以廣平王為天下兵馬大元帥,以郭子儀為副。其後又以舒王謨為荊南等道節度,諸軍行營都元帥,加「都」字自是始,此皆實領兵柄。唐末以授錢鏐,則姑以名寵之耳。
唐乾元中,以戶部尚書李峘為都統淮南、江東、江西節度使,始立「都統」之號。其後以節度使充者,建中二年,李勉以汴州節度使充汴、宋、滑、亳、河陽等道都統是也。宰相充者,中和二年,王鐸以司徒、中書令為京城四面諸道行營兵馬都統是也。
高麗自三國以來見於史者,句驪其國號,高其姓也。隋去「句」字,故自唐以來止稱高麗。五代史記後唐同光元年韓申來,其王尚姓高,則自三國至五代, 【 則自三國至五代 「三」原作「其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止傳一姓。長興中,始稱「權知國事王建」。王氏代高,當在同光、長興之間,而史失其傳。元豐初,王徽遣使金梯入貢,建之七世孫也。其表章稱「知國王事」,蓋習用其舊;而年稱甲子,以其受契丹正朔故也。
唐以宰相兼昭文館、集賢院學士,結銜皆在官下,蓋兼職宜然。本朝循用其舊,而他學士則皆冠於官上,此自五代趙鳳為之也。始後唐置端明殿學士,以命鳳及馮道;後鳳遷禮部侍郎,因懇宰相任圜升學士於官上,蓋自示其貴重。故本朝觀文殿大學士而下,皆以為例,亦世以職為重故爾。若宰相則所貴不待職也。
樞密使,唐書、五代史皆不載其創始之因,蓋在唐本宦者之職。唐中世後,宦人使名如是者多,殆不勝記,本不係職官輕重,而五代特因唐名而增大之,故史官皆不暇詳攷。據續事始云:「代宗永泰中,以中人董秀管樞密,因置內樞密使。」續事始為蜀馮鑑所作也。
唐翰林學士結銜或在官上,或在官下,無定制。余家藏唐碑多,如大和中李藏用碑,撰者言「中散大夫、守尚書戶部侍郎、知制誥、翰林學士王源中」之類,則在官下;大中中王巨鏞碑,撰者言「翰林學士、中散大夫、守中書舍人劉瑑」之類,則在官上。瑑仍不稱知制誥,殊不可曉。不應當時官名而升降,龐雜乃爾也。 【 珽案:李心傳舊聞證誤云:學士官至紫微舍人,則銜內不繫知制誥三字,所從來遠矣。廷琯案:洪遵翰苑遺事引此條云:瑑不稱知制誥,唐以來至國朝熙甯,官至中書舍人則不帶三字。此說與證誤同,而更詳確。】
尚書省文字 【 愛日齋叢書鈔一,引此條作文書。】 下六司諸路,例皆言「勘會」。曾魯公為相,始改作「勘當」,以其父名會避之也。京師舊有「平準務」,自漢以來有是名。蔡魯公為相,以其父名準,亦改為「平貨務」。 【 廷琯案:王楙野客叢書論此條云:平準字自古以來,更革不一,宋書平準令避順帝諱,改曰「染署」。】
唐舊制,集賢書藏於門下省。永泰後,以勳臣罷節制歸京師者無職事,欲以慰其意,乃詔與儒臣日並於集賢院待制,仍賜錢三千緡為食本,以給其費。於是郭英乂、孫志直、臧希讓、高昇、王延昌,與裴遵慶、暢璀、崔渙、賈至、李季卿、吴令珪等十一人皆在選。待制之名,於此蓋無別於文武。余有裴士淹所作孫志直碑。待制給食入銜,此出一時權宜,後不以為常,故唐書載之不詳。
向傳範,欽聖太后之叔也。在仁宗時,已為觀察使,歷知陝州、滄州矣。神宗即位,徙知鄆州。楊繪知諫院,言「鄆州領京東西路安撫使,不宜以后族為之」。文潞公在樞府,因稱傳範在先朝已累典大郡,今用非以外戚。上徐曰:「得諫官如此言亦甚好,可以止他日妄求者。」乃移知潞州。祖宗用人無私,雖以材選,而每不忘後世之戒如此。
婕妤,史記索隱訓婕為承,妤為佐。字本皆從人。大抵古人取訓,各以其意適然者,而字多從省。蓋倢,捷也,乃相承敏捷之意,字從省去扌。伃為相予,則訓佐理亦宜,然後以為婦職,因易人為女耳。
元豐既新官制,建尚書省於外,而中書、門下省,樞密、學士院,設於禁中,規摹 【 通攷五十一,引此作摹,與大典本、楊本並合。】 極雄麗。其照壁屏下,悉用重布,不糊紙。尚書省及六曹皆書周官, 【 尚書省及六曹皆書周官 「曹」原作「朝」,今據楊刻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兩省及後省樞密、學士院,皆郭熙一手畫,中間甚有傑然可觀者。而學士院畫春江曉景為尤工。後兩省除官未嘗足,多有空閑處,看守老卒以其下有布,往往竊毀盜取。徐擇之為給事中時,有竊其半屏者,欲付有司,會竊處有刃痕,議者以禁廷經由,株連所及多,遂止。然因是毀者浸多,亦可惜也。
古者婦人無名,以姓為名,或係之字,則如仲子、季姜之類;或繫之諡,則如戴媯、成風之類,各不同。周人稱「王姬」、「伯姬」,蓋周姬姓,故云。而後世相承,遂以姬為婦人通稱,以戚夫人為戚姬,虞美人為虞姬。自漢以來失之。政和間,改公主而下名曰「帝姬」、「族姬」, 【 名曰帝姬族姬 稗海本無「族姬」二字。】 此亦沿習熟慣而不悟。國姓自當為嬴,余嘗以白蔡魯公,憚於改作而止。 【 珽案:古婦人之名,見於大戴禮帝繫篇。皇甫謐帝王世紀、陸龜蒙小名錄等書,所載甚多,不能備錄,不盡以姓以諡也。況孔子之母名徵在,尤確然。】
曾宣靖公提舉修英宗實錄成,將上,故事當遷一品。曾官已左僕射,乃預辭於上曰:「臣官進一等則為司空,此三公之職也。坐而論道,不可以賞勞。」神宗以為誠,遂從其請。書上,曾獨不遷官,人以為得體。
攷異:時韓忠獻進仁宗實錄,曾宣靖進英宗實錄。韓奏「竊見宰臣李沆、呂夷簡提舉編修太宗實錄及三朝國史,並乞書成更不推恩,皆蒙上俞允」云云。曾言「若遷官,臣須改司空,韓琦須改太保,三公亦非賞勞之官。」遂皆許之。然則其同時有韓其, 【 據沈叔埏鈔本改】 異時有李呂,今止記曾預辭於上,而云「曾獨不遷官,人以為得體」,非也。
治平初,議濮廟者六人:呂獻可為中丞,呂微仲、范堯夫、趙大觀、傅欽之與龔鼎臣為御史。既同時相繼被貶,天下號「六御史」。
唐人初未有押字,但草書其名以為私記,故號「花書」,韋陟「五雲體」是也。余見唐誥書名,未見一楷字。今人押字,或多押名,猶是此意。王荊公押石字,初橫一畫,左引脚, 【 左引脚 「左」原作「或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】 中為一圈。公性急,作圈多不圓,往往窩匾,而收橫畫又多帶過。常有密議公押歹字者, 【 常有密議公押歹字者 「歹」原作「反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】 公知之,加意作圈。一日書楊蟠差遣敕,作圈復不圓,乃以濃墨塗去,旁別作一圈,蓋欲矯言者。楊氏至今藏此敕。
祖宗時,監司、郡守薦部吏,初無定員,有其人則薦之,故人皆慎 【 通攷三十八引此條,慎作謹,下仝。】 重,不肯輕舉。改官每歲殆無幾。自慶曆後,始以屬邑多寡制數, 【 楊初刻作制為數】 於是各務充元額,不復更攷材實,改官人歲遂增至數倍。事有欲革弊而反以為弊者,固不得不慎。其初,治平中,賈直孺為中司,嘗以為言,朝廷終莫能處。蓋人情沿習既久,雖使復舊,亦不可為也。
祖宗時,見任官應進士舉,謂之「鎖廳」,雖中選,止令遷官,而不賜科第;不中者 【 通攷三十四引此條,無者字。舊聞證誤一引,有者字。】 則停見任,其愛惜科名如此。淳化三年,滁州軍事推官鮑當等應舉合格,始各賜進士及第。自是遂皆賜第。
攷異:太平興國五年,見任官赴殿試者六人,惟單餗、周繕賜及第,餘皆諸州節度掌書。 【 書下疑脫記字。】 此云遷官而不賜科第,非皆如此也。 【 珽案:李心傳舊聞證誤引汪端明辨石林燕語,與此攷異相同。心傳云:此所辨未盡。按史,不中者停見任,乃雍熙二年宋惠安、李文正兩相之請,非舊皆如此也。真宗天禧二年,既申嚴其制,劉燁知制誥又請已受蔭者不許鎖試,不行。明年,禮部貢院奏「鎖廳」不及格人姓名,詔罰金十斤,今後不得應舉。天聖四年,宋宣獻為翰林學士,又請不及格人許再取應,從之。蓋自雍熙至天聖四十餘年,未嘗有停任者。】
天聖末,詔即河南永安縣訾王山建宮,以奉太祖、太宗、真宗神御容, 【 以奉太祖、太宗、真宗神御容 「太宗」原作「神宗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又,楊刻本、稗海本「神」下有「宗」字,皆誤。】 欲其近陵寢也。宮成,賜名會聖,改訾王山為鳳臺山。自是祖宗山陵成,皆奉安於宮中。蘇子瞻神宗山陵曲赦文云: 【 文字乃館臣所加,蘇集無文字。】 「敞鳳臺之仙宇,粲龜洛之仁祠」。鳳臺以山名也。宣祖初葬今京城南,既遷陵寢,遂以其地建奉先寺,仍為別殿,歲時奉祀宣祖昭憲太后。其後祖宗山陵,遂皆即京師寺宇為殿,如奉先故事。興國開先殿以奉太祖,啟聖院永隆殿以奉太宗,慈孝崇真殿以奉真宗,普安殿以奉元德皇后。元豐間,建景靈宮,於是皆奉迎以置原廟。自奉先而下皆廢,普安亦元德皇后■〈歹贊〉宮舊地也。
咸平中,以侍讀、侍講班秩未崇,乃命楊徽之為翰林侍讀學士,邢昺為侍講學士,班翰林學士下。講讀置學士自此始。其後昺以老請補外,真宗以其久在講席,使以本職知曹州;而張文節公罷參知政事知天雄軍,改翰林侍讀學士。於是講讀學士始為兼職,得外任。慶曆後,凡自翰林學士出者,例皆換侍讀學士,遂為故事。
攷異:咸平二年,命楊徽之、夏侯嶠、呂文仲為翰林侍讀學士,此止載楊徽之,未盡也。云講讀學士始為兼職,非兼也。
趙中令為相,李處耘為樞密使,處耘之女為中令子婦,並居二府,不避姻家。皇祐中,文潞公為相,程康肅為樞密副使;熙甯中王荊公為相,吴正憲為樞密副使,皆不避。
江南李煜既降,太祖嘗因曲燕問:「聞卿在國中好作詩」,因使舉其得意者一聯。煜沈吟久之,誦其詠扇云:「揖讓月在手,動搖風滿懷。」上曰:「滿懷之風,卻有多少?」他日復燕煜,顧近臣曰:「好一箇翰林學士。」
咸平三年,王魏公知舉,數日即院中拜同知樞密院事,當時以為科舉盛事。余紹聖初試禮部時, 【 余紹聖初試禮部時 原無「初」字,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。】 鄧安惠公溫伯以翰林學士承旨知舉,亦就拜尚書右丞。 【 亦就拜尚書右丞 「亦」楊刻本、稗海本皆誤作「不」。】 時試已第二場,鄧公自廳事上馬揚鞭,左右揖諸生而去。自魏公後,繼之者惟鄧公也。
吴越錢俶初來朝,將歸,朝臣上疏請留勿遣者數十人。太祖皆不納,曰:「無慮。俶若不欲歸我,必不肯來,放去適可結其心。」及俶辭,力陳願奉藩之意。太祖曰:「盡我一世,盡你一世。」乃出御封一匣付之,曰:「到國開視,道中勿發也。」俶載之而歸, 【 俶載之而歸 此句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俶載輿舟歸」。】 日焚香拜之。既至錢塘,發視,乃羣臣請留章疏。俶覽之泣下,曰:「官家獨許我歸,我何可負恩?」及太宗即位,以盡一世之言,遂謀納土。
寇萊公性豪侈,所臨鎮燕會,常至三十醆。必盛張樂,尤喜柘枝舞,用二十四人,每舞連數醆方畢。或謂之「柘枝顛」。始罷樞密副使,知青州,太宗眷之未衰,數問左右:「寇準在青州樂否?」如是一再。有揣帝意欲復用者,即曰:「陛下思準不少忘,聞準日置酒縱飲,未知亦思陛下否?」上雖少解,然明年卒召為參知政事。祖宗用人之果,不使細故讒人,得乘間如此。
林文節連為開封府南廟第一,廷試皆屬以魁選。仁宗亦遣近璫伺其程文畢,先進呈。時試民監賦,破題云:「天監不遠,民心可知。」比至上前,一近侍旁觀,忽吐舌,蓋惡其語忌也。仁宗由是不樂,亟付攷官,依格攷校。攷官之意,不敢置之上等, 【 不敢置之上等 「敢」稗海本作「欲」。】 入第三甲;而得章子平卷子,破題云:「運啟元聖,天臨兆民。」上幸詳定幕次,即以進呈,上曰:「此祖宗之事,朕何足以當之?」遂擢為第一。 【 施彥執北窗炙輠錄下,載此事較詳。】
●石林燕語卷五
祥符中,楊文公為翰林學士,以久疾初愈入直,乞權免十日起居。詔免半月,仍令出宿私第。文公具表謝,真宗以詩批其末,賜之云:「承明近侍究儒玄, 【 承明近侍究儒玄 「近」原作「進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苦學勞心疾已痊,善保興居調飲食,副予前席待多賢。」 【 林駉源流至論續集六翰苑條注,載真宗詩,「多」作「名」。又後集二卷兩制條注,「前」作「側」。阮閱詩話總龜後集一引金坡遺事載此詩,皆未改。】 祖宗眷禮儒臣之盛,古未有也。
攷異:文公疾,在假。詔遣使挾醫視之。文公上表謝,真宗以詩批其末賜之;其權免起居,又別是一節也。見會要。而金坡遺事云:「文公被疾既赴朝參,具狀稱謝,御筆於狀尾批七言二韻詩賜之。」兩說不同,然要非因權免起居賜詩也。
太祖初命曹武惠彬下江南, 【 下江南 「下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討」。】 潘美副之。將行,賜燕於講武殿。酒三行,彬等起跪於榻前,乞面授處分。上懷中出一實封文字,付彬曰:「處分在其間。自潘美以下有罪,但開此,徑斬之,不須奏禀。」二臣股栗而退。訖江南平,無一犯律者。比還,復賜燕講武殿。酒三行,二臣起跪於榻前:「臣等幸無敗事,昨面授文字不敢藏於家。」即納於上前。上徐自發封示之,乃白紙一張也。上神武機權如此。初特以是申命令,使果犯而發封,見為白紙,則必入禀;及歸而視之, 【 及歸而視之 「視」稗海本作「示」。】 又將以見初無輕斬之意。恩威兩得,故雖彬等無不折服。
仁宗初復制科,立等甚嚴,首得富公, 【 首得富公 「富公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富鄭公」,誤。】 次得吴春卿、張安道、蘇儀甫, 【 次得吴春卿……稗海本脫「次得」二字。】 惟吴春卿入三等,富公而下皆第四等。自是訖蘇子瞻,方再入第三等。設科以來,兩人而已。故子瞻謝啟云:「誤占久虛之等。」 【 案此條已見第二卷,此係重出,緣中間詳略稍異,今並存之。】
國初貢舉法未備,公卿子弟多艱於進取,蓋恐其請託也。范杲,魯公之兄子,見知陶穀、竇儀,皆待以甲科。會有言「世祿之家不當與寒畯爭科名」者,遂不敢就試。李內翰宗諤已過省,以文正為相,因唱名辭疾不敢入, 【 因唱名辭疾不敢入 原無「因」字,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。】 亦被黜。文正罷相,方再登科。天禧後立法,有官人試不中者,皆科私罪,仍限以兩舉。或云,王冀公所請也。慶曆以來,條令日備,有官人仍別立額,於是進取者始自如矣。
攷異:天禧二年,王欽若請鎖殿人不及格坐私罪。天聖四年,詔免責罰,聽再舉。以舊制試禮部不及格贖銅,永不得應舉也。七年詔:文臣許應兩次,武臣一次。蓋科罪者,王冀公所請;而免責罰許兩次者,乃後來從寬,今併云「冀公所請」,非也。
歐陽文忠公初薦蘇明允,便欲朝廷不次用之。時富公、韓公當國,雖韓、魏亦以為當然, 【 雖韓魏亦以為當然 「魏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公」。】 獨富公持之不可,曰:「姑少待之。」故止得試銜初等官。明允不甚滿意,再除,方得編修因革禮。前輩慎重名器如此。元祐間,富紹庭欲從子瞻求為富公神道碑,久之不敢發。其後不得已而言,一請而諾,人亦以此多子瞻也。
元祐初,文潞公為太師,呂申公為左僕射,皆以高年特賜免拜。二公力辭。蘇子瞻為翰林學士,因論「八十拜君命,一坐再至,此但傳命非朝見,猶且不免。周天子賜齊小白無下拜,非不拜,謂無降階,然終下拜。今二臣既辭,宜當從其請。遇朝見間或傳宣免拜, 【 遇朝見間或傳宣免拜 原無「朝」、「拜」二字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。】 則可為非常之恩。」仍降允詔,當時以為得體。 【 見內制集四。】
故事:臣僚告老,一章即從。仁宗時,始命一章不允,兩章而後從,所以示優禮也。熙甯末,范景仁以薦蘇子瞻、孔經甫不從,曰「臣無顏可見班列」, 【 無顏可見班列 「可見」稗海本作「復就」。】 乃乞致仕。章四上不報。最後第五章併論青苗法,於是始以本官致仕。神宗初未嘗怒也。景仁既得謝, 【 景仁既得謝 「謝」稗海本作「請」。】 猶居京師者三年。時王禹玉為執政,與景仁久同翰林,景仁每從容過之道舊,樂飲終日,自不以為嫌, 【 自不以為嫌 原無「自」字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補。】 當權者亦不之責。
元祐初,熙甯、元豐所廢舊臣,自司馬溫公以下皆畢集於朝,獨景仁屢召不至,世尤以為高云。
唐人記張延賞妻,苗晉卿女。父為宰相,舅嘉貞,子弘靖,皆宰相;壻韋皋雖不為真相,而食王爵。以為有唐衣冠之盛,一門而已。本朝韓忠憲億夫人,王魏公女。忠憲參知政事,雖不為相,而康公、玉汝皆洊登相位,持國又為門下侍郎,長子綜雖早死, 【 長子綜雖早死 「長」原訛作「張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】 亦為知制誥,皆王氏出。壻李內翰淑與苗氏殆不相遠,他士族未有比者。
宰執每歲有內侍省例賜新火冰之類,將命者曰「快行家」,皆以私錢一千贈之。元豐元年除日,神宗禁中忽得吴道子畫鍾馗像,因使鏤板賜二府。吴冲卿時為相,欲贈以常例。王禹玉曰:「上前未有特賜,此出異恩,當稍增之。」乃贈五千。其後御藥院遂為故事。明年除日,復賜冲卿,例復授五千,冲卿因戲同列曰:「一馗足矣。」衆皆大笑。宣和間,一二大臣恩幸既殊,將命之人有飲食果實而得五十千者,日或至一再賜也。
司空圖,朱全忠篡立,召為禮部尚書。不起,遂卒。宋次道為河南通判時,嘗於御史臺案牘中,得開平中為圖薨輟朝敕,乃知雖亂亡之極,禮文尚不盡廢,至如表聖, 【 至如表聖 原無「至」字,今據稗海本校補。楊刻本作「知表聖」。】 蓋義不仕全忠者,然亦不以是簡之也。
大臣及近戚有疾,恩禮厚者多宣醫。及薨,例遣內侍監護葬事,謂之「敕葬」。國醫未必皆高手,既被旨,須求面投藥為功,病者不敢辭,偶病藥不相當,往往又為害。「敕葬」,喪家無所預,一聽於監護官,不復更計費,惟其所欲,至罄家資有不能辦者。故諺云:「宣醫納命,敕葬破家。」近年「敕葬」多上章乞免,朝廷知其意,無不從者。
試院官舊不為小錄。崇甯初,霍端友牓,安樞密惇知舉,始創為之。余時為檢點試卷官,自後遂為故事。進士小錄,具生月日時者,敍齒也。安喜考命,時考官有善談命者數人,安日使論之,故亦具生月日時,則過矣。
公燕合樂,每酒行一終,伶人必唱「嗺酒」,然後樂作,此唐人送酒之辭。本作「碎」音,今多為平聲,文士亦或用之。王仁裕詩「淑景易從風雨去,芳樽須用管絃嗺」。
京師百司胥吏,每至秋,必醵錢為賽神會,往往因劇飲終日。蘇子美進奏院,會正坐此。余嘗問其何神?曰「蒼王」,蓋以蒼頡造字,故胥吏祖之,固可笑矣。官局正門裏,皆於中間用小木龕供佛,曰「不動尊佛」,雖禁中諸司皆然。其意亦本吏畏罷斥,以為禍福甚驗,事之極恭。此不惟流俗之謬可笑,雖神佛亦可笑也。
舊制,學士以上賜御仙花帶而不佩魚,雖翰林學士亦然,惟二府賜笏頭帶佩魚, 【 惟二府賜笏頭帶佩魚 「賜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服」。】 謂之「重金」。元豐官制行,始詔六曹尚書、翰林學士、雜學士皆得佩魚。故蘇子瞻謝翰林學士表云:「王堂賜篆,仰淳化之彌文;寶帶重金,佩元豐之新渥。」
「玉堂之署」四字,太宗飛白書,淳化中以賜蘇易簡。 【 案此條詳見第七卷,恐別有脫誤,今並存之。】
樞密院既專總兵柄,宰相非兼領殆不復預聞。慶曆初,元昊用兵,富公為諫官,乃請宰相如故事兼院事。時呂文靖為宰相, 【 時呂文靖為宰相 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無「宰」字。】 不欲兼, 【 不欲兼 原無「欲」字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補。】 富公爭之力,遂兼樞密使。自是相繼為相者,初授除皆帶兼使。 【 初授除皆帶兼使 儒學警悟本無「授」字。】 八年,文潞公自參知政事相,始不帶兼使。於是皇祐初,宋莒公、龐穎公相,皆不兼,蓋元昊已納款故也。神宗初更官制,王荊公諸人皆欲罷樞密院,神宗難之。其後遂定官制,論者終以宰相不預兵政為嫌,使如故事復兼,則非正名之意,乃詔釐其事大小:大事,三省與樞密院同議進呈,畫旨稱三省樞密院同奉聖旨,三省官皆簽書, 【 三省官皆簽書 儒學警悟本「皆」下有「同」字。】 付樞密院行之;小事,樞密院獨取旨,行訖關三省,每朝三省、樞密院先同對,樞密院退待於殿廬,三省始留進呈,三省事退,樞密院再上進呈,獨取旨,遂為定制。
殿廬幕次,三省官為一幕,樞密院為一幕,兩省官為一幕,尚書省官為一幕,御史臺為一幕中司則獨設椅子坐於隔門之內,惟翰林學士與知開封府同幕。蓋舊制,知府常以翰林學士兼故也。始樞密院與中書門下同一幕,趙中令末年,太祖惡其專,而樞密使李崇矩乃其子婦之父,故特命拆之,迄今不改。
唐制:惟弘文館、集賢院置學士,宰相得兼外,他官未有兼者,亦別無學士之名,如翰林學士、侍讀學士、侍講學士、侍書學士,乃是職事之名爾。自後唐安重誨為樞密使,明宗以其不通文義,始置端明殿學士,以馮道、趙鳳為之,班樞密使下,食於其院;端明即正衙殿也。本朝改端明為文明,以命程羽;自後文明避真宗諡號,改紫宸;既又以紫宸非人臣所稱,改觀文;則端明、文明、紫宸本一殿;觀文雖異,而創職之意則同,四名均一等職也。明道中,既別改承明殿為端明,仍置學士,中間又設資政殿大學士、學士,則職名增多,不得盡循舊制。始真宗為王冀公置資政殿大學士, 【 置資政殿大學士 原無「大」字,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。】 班樞密下,此即文明之職也。蓋是時真宗眷冀公方厚,故不除文明, 【 故不除文明 「明」原作「名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而別創此名;及丁文簡之罷參政,不除資政殿大學士,復置觀文,觀文班在資政殿大學士上。而皇祐中乃以命孫威敏,蓋用丁文簡故事爾,輕重疑亦不倫。近歲,自資政殿以上,皆為二府職名,乃是本朝新制;而端明殿為從官兼職之冠,則後唐故事也。
攷異:唐弘文館、集賢殿學士有非宰相而為之者,宰相亦非兼也。明皇以集仙殿為集賢殿,麗正書院為集賢院,殿與院不同,此云集賢院,非也。有大學士,有直學士,此云他官未有兼者,亦別無學士之名,非也。而端明即西京正衙殿,當有西京二字;資政殿大學士,班文明學士下,翰林學士承旨上,此云班樞密下,而又云即文明之職,不知何據?第六卷云班翰林承旨上,第十卷云班樞密副使下,前後不同。近歲有非二府而除資政者,亦有二府罷止除端明者,端明往往特拜。此云近歲自資政殿以上皆為二府職名,是本朝新制,而端明為從官兼職之冠,則後唐故事,皆非也。
古者喪服有負版,綴於領下,垂放之,方尺有八寸,服傳所謂「負廣出於適寸」者也。鄭氏言:負在背上,適,辟領也。蓋喪服之制,前有衰,後有負版,左右有辟領,此禮不見於世久矣。自秦、漢以來,未之聞。翟內翰公巽嘗言:論語式負版,非版籍之版,乃喪服之版,以「子見齊衰者必式」為證。
堯稱陶唐氏,舜稱有虞氏,禹稱有夏氏,唐、虞、夏或其封國, 【 唐虞夏或其封國 「或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氏」。】 或其所生土名,故其先皆命以為氏,後因以為國,則堯、舜、禹者,疑其為諡號也。然易稱「堯舜氏作」,則堯、舜亦氏,豈復追稱或之以諡耶? 【 【 豈復追稱或之以謚耶 「或之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之或」。】 堯舜二字,詳白虎通德論一。又詳鄭樵通志二十八,又四十六。】 其通稱則皆謂之帝。秦本欲稱泰皇,既去泰號稱皇帝,固已過矣,漢以後因之,不能易。至唐武后天授中,加尊號曰聖神皇帝,中宗神龍加尊號曰應天皇帝,明皇又以年冠之,稱開元皇帝。其後更相衍,多至十餘字,此乃生而為諡,果何禮哉?本朝初廢不講。仁宗景祐初,羣臣用開元故事,請以景祐為號。自是每遇南郊大禮畢,則百官拜表,加上尊號,以示歸美之意。神宗即位,諸臣累上尊號,皆辭不受,元豐三年遂下詔罷之。帝王之盛舉也。
俗稱翰林學士為「坡」,蓋唐德宗時嘗移學士院於金鑾坡上,故亦稱「鑾坡」。唐制:學士院無常處,駕在大內,則置於明福門;在興慶宮,則置於金明門,不專在翰林院也。然明福、金明不以為稱,不常居之爾。諫議大夫亦稱「坡」,此乃出唐人之語。諫議大夫班本在給舍上,其遷轉則諫議歲滿方遷給事中,自給事中遷舍人。 【 自給事中遷舍人 儒學警悟本無「中」字。】 故當時語云:「饒道斗上坡去,亦須卻下坡來。」 【 葉廷珪海錄碎事十一下李氏談錄云:饒君斗上坡去,亦須斗下坡來。合璧事類後集二十四臺諫門,亦引作斗。翰苑新書前集三諫議大夫條,亦引作斗。】 以諫議為上坡,故因以為稱,見李文正所記。
國初取進士,循唐故事,每歲多不過三十人。太宗初即位,天下已定,有意於修文,嘗語宰相薛文惠公治道長久之術,因曰:「莫若參用文武之士。吾欲科場中廣求俊彥, 【 吾欲科場中廣求俊彥 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「科」上有「於」字。】 但十得一二,亦可以致治。」居正曰:「善。」是歲御試題,以「訓練將」為賦,「主聖臣賢」為詩,蓋以示 【 通考作蓋示以。】 參用之意。特取一百九人,自唐以來未有也。 【 通考作未之有也。舊聞證誤一引此無之字。】 遂得呂文穆公為狀頭,李參政至第二人,張僕射齊賢、王參政化基等數人,皆在其間。自是連放五牓,通取八百餘一人, 【 通取八百餘一人 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無「餘」字。】 一時名臣,悉自此出矣。
攷異:國初取進士,每歲有不止三十人者,此云多不過三十人,非也。 【 珽案:李心傳舊聞證誤引汪端明辨石林燕語,與此攷異亦同。心傳按云:太祖一朝放進士十五牓,李肅牓六人,劉察牓七人,蘇德祥、李景陽、張拱牓皆八人,劉蒙叟、柴務成、安德裕、安守亮牓皆十人,張去華、劉寅牓皆十一人,高適牓十五人,楊礪牓十九人,宋準牓二十六人;惟開寶八年,王嗣宗一牓放三十一人,葉不誤也。】
唐末、五代武選,有東西頭供奉、左右班侍禁殿直;本朝又增內殿承制崇班,皆禁廷奉至尊之名。然宰執及戚里,當時得奏乞給使恩澤,皆例受 【 受疑授】 此官,沿習既久,不以為過。政和中,改武官名,有拱衞、親衞、大夫等職,宰相給使有至此官者,會其將罷,或欲陰中之,因言人臣而欲拱衞、親衞, 【 人臣而欲拱衛親衛 「欲」稗海本作「用」。】 意不可測,不知亦前日承制、侍禁之類也。
唐致仕官,非有特敕,例不給俸。國初循用唐制,至真宗乃始詔致仕官特給一半料錢,蓋以示優賢養老之意。當時詔云:始呈材而盡力,終告老以乞骸。賢哉,雖歎於東門;邈矣,遂辭於北闕。用尊耆德,特示殊恩。故士之得請者頗艱。 【 故士之得請者頗艱 「艱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難」。】 慶曆中,馬季良在謫籍得致仕,言者論而奪之,蓋以此。其後有司既為定制,有請無不獲,人寖不以為貴。乃有過期而不請者,於是御史臺每歲一檢舉;有年將及格者,則移牒諷之,今亦不復舉矣。
攷異:唐貞元五年,蕭昕等致仕,給半俸,遂為例。大和元年,楊於陵致仕,特全給俸料,辭曰:「半給之俸,近古所行,伏自思維,已為過幸。」此云唐致仕官非有特敕,例不給俸,非也。太宗淳化元年,詔致仕官給半俸,此云真宗,非也。咸平五年,謝泌言:致仕官近皆遷秩,今 【 今疑令】 錄授朝官給半俸,須清名及勞効乃可聽。乃詔七十以上求退者許致仕,因疾及歷任有贓犯者聽從便;若謫籍不得致仕,後來亦然。范忠宣公是也。蘇子由詩云:「餘年迫懸車,奏草屢濡筆,籍中顧未改,爾後當客乞」是也。 【 欒城後集三罷提舉太平宮欲還居穎川詩,作儻容乞。】 明道二年大赦,丁謂特許致仕,真宗朝御史盧琰言:「朝士有衰老不退者,請舉休致之典。」時二三名卿,猶有不退之譏,則過期不請,非獨後來也。
唐三院御史,謂侍御史與殿中侍御史、監察御史也。侍御史所居曰「臺院」,殿中曰「殿院」,監察曰「察院」,此其公宇之號,非官稱也。侍御史自稱「端公」,知雜事則稱「雜端」;而殿中、監察稱曰「侍御」,近世「殿院」、「察院」,乃以名其官,蓋失之矣。而侍御史復不稱「臺院」,止曰「侍御」;「端公」、「雜端」但私以相號,而不見於通稱,各從其所沿襲而已。 【 李肇國史補下,侍御史相呼曰「端公」,與燕語私以相號之說合。】
攷異:因話錄侍御史衆呼曰為「端公」,非自稱也。
唐御史臺北向,蓋沿隋之舊。公堂會食,侍御史設榻於南,而主簿在北,兩院分為東西,故俗號侍御史為「南榻」。
監察御史裏行,監察御史之資淺者也。始唐太宗自布衣擢馬周令於監察御史裏行,遂以名官。唐馬周傳不載, 【 唐馬周傳不載 原無「唐」字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補。】 而六典言之。或曰:始龍朔中王本立,亦見唐人雜記,然不若六典為可據也。
攷異:馬周、王本立為監察御史裏行,皆見唐書職官志。此云見六典及唐人雜記,不若以唐書為據也。唐侍御史、殿中侍御史皆有裏行,非獨監察御史也。
唐詔令雖一出於翰林學士,然遇有邊防機要大事,學士所不能盡知者,則多宰相以其處分之要者自為之辭,而付學士院,使增其首尾常式之言而已,謂之「詔意」。故無所更易增損,今猶見於李德裕、鄭畋集中。近歲或盡出於宰相。進呈訖,但召待詔,即私第書寫;或詔學士,宰相面授意,使退而具草,然不能無改定也。
元祐初,用治平故事,命大臣薦士試館職, 【 翰苑新書前集五秘書省條,引此作館閣。】 多一時名士,在館率論資考次遷,未有越次進用者,皆有滯留之歎。張文潛、晁無咎俱在其間。一日,二人閱朝報,見蘇子由自中書舍人除戶部侍郎,無咎意以為平,緩曰:「子由此除不離核。」謂如果之黏核者。文潛遽曰:「豈不勝汝枝頭乾乎?」聞者皆大笑。東北有果如李,每熟不得摘,輒便槁,土人因取藏之,謂之「枝頭乾」,故云。
陳恭公自為參政時,仁宗即眷之厚,不但以其嘗請建儲德之也。皇祐初,趙清獻諸人攻恭公二十餘章,意終不解。一日,喟然顧一老中官曰:「汝知我不樂乎?」中官曰:「豈非以陳相公去住未定耶?」上曰:「然。」中官曰:「此亦易耳!既臺諫官有言,何不從之,使去?」上曰:「吾豈不知此?但難得如此老子不謾我爾。」後不得已,欲罷之,猶令自舉代。恭公薦吴正肅公。即召至闕下,會賜宴,正肅疾作不果相,然世亦以此多恭公也。
陳恭公初相,張安道為學士,仁宗召至幄殿,面諭曰:「善為草麻辭,無使外人得有言。」蓋恐其物望未孚也。安道載其請建儲之事云:「納忠先帝,有德朕躬。」 【 有德朕躬 「德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功」。】 上覽稱善。及恭公薨,墓碑未立,時論者猶未一,上賜額曰「裦忠之碑」,特命安道為之。故安道首言「『裦忠碑』者,皇帝神筆;表揚故相岐國公執中之遺烈也。」於是遂無議之者。
攷異:「納忠先帝,有德朕躬」,乃陳恭公除參政制詞,此云麻詞,非也。
陳希夷將終,密封一緘付其弟子,使候其死上之。既死,弟子如其言入獻,真宗發視無他言,但有「慎火停水」四字而已。或者以為道家養生之言,而當時皆以為意在國家,無以是解者。已而,祥符間禁中諸處數有大火,遂以為先告之驗。上以軍營人所聚居,尤所當戒,乃命諸校悉書之門,故今軍營皆揭此四字。
元祐初,哲宗將納后,得狄諮女,宣仁意向之,而庶出過房,以問宰執。或曰:「勳臣門閥可成。」王彥霖為簽事樞密院,曰:「在禮問名, 【 在禮問名 「在」稗海本作「有」。】 女家答曰『臣女夫婦所生』,及列外氏官諱,今以狄氏為可,將使何辭以對?」宣仁默然,遂罷議。
攷異:元祐初,當作元祐六年。
帝女謂之「公主」,蓋婚禮必稱「主人」,天子不可與羣臣敵,故以同姓諸侯主之。主者,言主婚爾。而漢又有稱「翁主」者,諸侯之女也。翁者,老人之稱,古人大抵謂父為翁。諸侯自相主婚無嫌,故稱翁者,謂其父自主之也。自六朝後,諸主之女皆封「縣主」,隋以後又有稱「郡主」者,自是遂循以為故事。則主非主婚之名,蓋尊稱, 【 蓋尊稱 「稱」原作「之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】 猶言縣君、郡君云爾。國初, 【 國初 「初」原作「人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】 趙韓王以開國元臣,詔諸女特比宗室,皆封「郡主」。臣庶而封主者,惟趙氏一家而已。而名實之差,流俗相習而不悟,「主」、「君」皆尊稱,則「縣主」「縣君」、「郡主」「郡君」,初何所辨? 【 初何所辨 「所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為」。】 但以非宗室不封,故從以為異也。
大駕玉輅,世傳為唐高宗時物,堅壯穩利,至今不少損。元豐間,禮文既一新,有司請別造新輅,詔宋用臣董之,備極工巧珠寶之飾。既成,以正旦大朝會,宿陳於大慶殿庭,車人先以幕屋覆之。將旦徹屋,忽其上一木墜,盡壓而碎。一木之勢,蓋不能至此,人以為異。 【 詳見夢溪筆談十九。】 自後竟乘舊輅。
金明池龍舟,太宗時造,每歲春駕上池必登之。紹聖初,亦嘗命別造形制,有加於前,亦號「工麗」。余時正登第在京師。初成,瓊林賜燕,蔡魯公為承旨,中休往登以觀,至半輒半水, 【 至半輒半水 「輒半水」稗海本作「輒墜未」。】 幾不免相繼。哲宗臨幸,是日大風晝冥,池水盡波,儀衞不能立,竟不能移跬步。自後遂廢不用。二事適相似,亦可怪也。
●石林燕語卷六
節度使旌節:門旗二,龍虎旌一,節一,麾槍二,豹尾二, 【 通攷五十九引此條脫此三字】 凡八物。旗以紅繒為之九幅, 【 旗以紅繒為之九幅 「九」稗海本作「凡」。】 上為塗金銅龍頭以揭旌,加木盤。節以金銅葉為之。盤三層,加紅絲為旄。麾槍亦施木盤。豹尾以赤黃布畫豹文。皆以髹漆為杠,文臣以朱,武臣以黑。旗則綢以紅繒,節及麾槍則綢以碧油,故謂之「碧油紅旆」。受賜者藏於公宇私室,皆別為堂,號「節堂」。每朔望之次日祭之,號「衙日」。唐制有六纛,今無有也。
殿前司與侍衞司、馬軍步軍為三衙,其實兩司。而侍衛司都指揮使外,又分置馬步軍都指揮使爾。殿前司亦參馬步軍,而總於都指揮使,故殿前司都指揮使、副都虞侯,侍衞親軍都指揮使、副都虞侯,與馬軍步軍都指揮使、副都虞侯,兩司三衙合十二員,分天下兵而領之,此祖宗制兵之大要也。始唐制,有十二衞兵,後又有六軍。十二衞兵為南衙,漢之南軍也;六軍為北衙,漢之北軍也。末年,嘗以大臣一人總之,如崔胤判六軍、十二衞是已。 【 通考作是也。】 都指揮使本方鎮軍校之名,自梁起宣武軍,乃以其鎮兵,因仍舊號,置在京馬步軍都指揮使而自將之。蓋於唐六軍諸衞之外,別為私兵。至後唐明宗,遂改為侍衞親軍,以康義誠為馬步軍都指揮使。秦王從榮以河南尹為大元帥,典六軍,此侍衞司所從始也。及從榮以六軍反入宮,義誠顧望不出兵,而侍衞馬軍都指揮使朱弘寶擊敗之, 【 案:朱弘寶應依歐史、通考作弘實,薛史作洪實,避宋宣祖諱也。】 其後遂不廢。殿前軍起於周世宗,是時太祖為殿前司都虞侯。初詔天下選募壯士送京師,命太祖擇其武藝精高者為殿前諸班,而置都點檢,位都指揮使上。太祖實由此受禪,見於國史。歐陽文忠公為五代史,號精詳,乃云「不知其所始」, 【 不知其所始 「始」原作「使」,今據稗海本校改。】 蓋考之未詳也。自有兩司,六軍諸衞漸廢,今但有其名。則兩司不獨為親軍而已,天下之兵柄皆在焉。其權雖重,而軍政號令則在樞密院,與漢周之間史弘肇 【 翰苑新書全集六三衙條,引作洪肇,亦避宣祖諱】 之徒為之者,異矣。此祖宗之微意,非前世所可及也。
馬數歲者以齒。唐人多謂隴右人為張萬歲諱。萬歲為太僕卿,掌馬政三十餘年,恩信行於隴右故也。亦未必。然他畜不計年,惟馬之壯老,人所欲知,而無以驗其實,必自其齒觀之。則以歲為齒,理固宜爾也。
攷異:曲禮齒路馬,周禮馬質書其齒毛,春秋傳馬之齒長矣。則馬數歲者以齒,非自唐始也。 【 麈史引戰國策曰:夫驥之齒至矣。由是知自古言馬歲,必以齒。又左傳襄公二十五年,楚薦掩賦車籍馬注,謂疏其毛色歲齒,以備軍用。顏延年赭白馬賦:齒歷雖衰,而藝美不忒。此皆足補考異所未及。】
唐制,戶部、度支各以本司郎中、侍郎判其事。蓋戶部掌納,度支掌出,謂常賦常用也。又別置鹽鐵轉運使,以掌山澤之入,與督漕輓之事。中世用兵,因以宰相領其職;乾符後,改置租庸使以總之。至後唐,孔謙暴斂,明宗誅謙,遂罷使額,以鹽鐵、戶部、度支分為三司,而以大臣一人總判,號曰「判三司」。未幾,張延朗復請置三司使,乃就命延朗,班宣徽使之下。本朝因其名,故三司使權常亞宰相。
攷異:肅宗始以第五琦為鹽鐵使,後劉晏始兼鹽鐵轉運使,晏為相,充使如故。非其初戶部、度支之外,便別有此等使名也。租庸使自開元十一年有之,永泰元年并停,然鹽鐵轉運使則如故,非乾符後始改置租庸使,而租庸使亦非總戶部度支之職也。蓋自五代史張延朗傳失之,此既承誤又甚爾。梁始復置租庸使,則三司之職皆總之矣。
國朝既以緋紫為章服,故官品未應得服者,雖燕服亦不得用紫,蓋自唐以來舊矣。太平興國中,李文正公昉嘗舉故事,請禁品官祿袍,舉子白紵,下不得服紫色衣;舉人聽服皁,公吏、工商、伎術,通服皁白二色。至道中,弛其禁令, 【 弛其禁令 「令」明正德楊刻本作「今」。】 胥吏寬衫,與軍伍窄衣,皆服紫,沿習之久,不知其非也。
攷異:太平興國七年,詔詳定車服之制。李昉等奏,中外官及舉人不得緋綠白袍內服紫,仍許通服皁衣白袍,非李公自為此請也。
祥符中,始建龍圖閣,以藏太宗御集。天禧初,因建天章、壽昌兩閣於後,而以天章藏御集,虛壽昌閣未用。慶曆初,改壽昌為寶文,仁宗亦以藏御集,二閣皆二帝時所自命也。神宗顯謨閣,哲宗徽猷閣,皆後追建之,惟太祖英宗無集,不為閣。
太慶殿初名乾元,太平興國、祥符中,皆因火改為朝元、天安,景祐中方改今名。有龍墀,沙墀。凡正旦至大朝會,策尊號,則御焉。郊祀大禮,則駕宿於殿之後閣,百官為次,宿於前之兩廊。皇祐初,始行明堂之禮。又以為明堂,仁宗御篆「明堂」二字,每行禮則旋揭之,事已復去。文德殿在大慶殿之西少次,舊曰端明,後改文明,祥符中因火再建,易今名。紫宸殿在大慶殿之後少西,其次又為垂拱殿,自大慶殿後,紫宸、垂拱之兩間,有柱廊相通。每月視朔, 【 每月視朔 「朔」明正德楊刻本、稗海本均作「朝」。】 則御文德,所謂「過殿」也。東西閣門皆在殿後之兩旁,月朔不過殿,則御紫宸,所謂「入閤」也。月朔與誕節郊廟禮成受賀,契丹辭見,亦皆御紫宸。文德遇受冊發冊,明堂宣赦,亦御而不常用。宣麻不御殿,而百官即庭下聽之。紫宸不受賀,而拜表稱賀,則於東上閤門;國忌未赴景靈宮,先進名奉慰,則於西上閤門;亦就庭下拜而授閤門使,蓋以閤不以殿也。惟垂拱為日御朝之所。
集英殿舊大明殿也。明道中改今名,每春秋大燕皆在此。太祖嘗御策制科舉人,故後為進士殿試之所。其東廊後有樓曰昇平,舊紫雲樓也。每大燕,則宮中登而觀焉。皇儀殿舊名滋福,咸平初,太宗明德皇后居之,以為萬安宮。后崩復舊。明道中改今名,故常廢而不用,以為治后喪之所。
熙甯中,蘇子容判審刑院,知金州張仲宣坐枉法贓,論當死。故事,命官以贓論死,皆貸命杖脊,黥配海島。蘇請曰:「古者刑不上大夫,可殺則殺。仲宣五品,雖有罪得乘車。今杖而黥之,使與徒隸為伍,得無重污多士乎?」乃詔免杖黥,止流嶺外,自是遂為例。
攷異:當云官五品,時法官援李希輔例,請貸命杖脊,黥配海島。蘇言希輔、仲宣均為枉法,仲宣止係違命,視希輔有間。上令免決黥之。蘇又奏不可,曰:「古者刑不上大夫。仲宣官五品,今貸死而黥之,使與徒隸為伍,雖其人無可矜,所重者污辱衣冠耳。」遂免杖黥流嶺外。非故事皆貸命杖脊,黥配海島也。又,先以免杖,次乃免黥。
皇祐初,丁文簡公罷參知政事,初除觀文殿學士,以易紫宸之名而已。其後加大學士以命賈文元。始詔非嘗任宰相,不除觀文殿大學士,遂為宰相職名。熙寧間,韓康公自陝西宣撫使失律,以本官罷相。是歲明堂恩復觀文殿學士,而不加大學士,自是宰相不以美罷,率止除觀文殿學士。而王子純以熙河功,王樂道以宮僚,雖非宰相亦除,蓋異恩也。然皆兼端明殿、龍圖閣學士。
國朝狀元為相者四人:呂文穆公、王文正公、李文定公、宋元憲公。文穆登第十二年拜,文正二十一年,文定二十九年, 【 廷琯案:此卷第十四條,記李文定自登科至為相共十六年。考之史、鑑所言皆合。此云二十九年,未免牴牾。若論文定復相在明道二年,距景德二年登第,正合二十九年之數。然不應舍初相之年,而但記其復相也。】 元憲二十七年;文正、文定皆再入,而文穆三入為尤盛。初,文正攜行卷見薛簡肅公, 【 攜行卷見薛簡肅公 原注:「楊本商本並脫攜字。」】 其首篇早梅云:「如今未說和羹事,且向百花頭上開。」簡肅讀之,喜曰:「足下殆將作狀元了,做宰相耶?」
王伯庸名堯臣牓,韓魏公第二,趙康靖公第三。嘉祐末,魏公為相,康靖為參知政事,伯庸雖先罷去,而魏公與康靖同在政府,當時號為盛事。熙寧末,王荊公相,韓康公、王禹玉為參知政事,三人亦皆同年,仍在第甲連名,禹玉第一,康公第二,荊公第三。 【 何焯校語云:按文當云禹玉第二,康公第三,荊公第四,狀元乃楊寘也。】 荊公再入,仍與康公並相,尤為難得。時陸子履作詩云:「須信君王重儒術,一時同榜用三人。」
中丞、侍御史上事,臺屬皆東西立於廳下,上事官拜廳已,即與其屬揖而不聲喏,謂之「啞揖」;以次升階,上事官據中坐,其屬後列,坐於兩旁。上事官判按三道後,皆書曰「記諮」,而後引百司人吏立於庭臺。吏自廳上厲呼曰:「咄!」則百司人吏聲喏,急趨而出,謂之「咄散」。然後,屬官始再展狀如尋常參謁之儀,始相與交談,前此蓋未嘗語也。案後判「記諮」,恐猶是方鎮憲銜時沿襲故事。記謂「記室」,諮謂「諮議」,不知「啞揖」、「咄散」為何義?然至今行之不改。
國初天下始定,更崇文士。自殿試親放榜,狀元往往遂見峻用。呂文穆公太平興國七年登科,八年已為參知政事。李文正昉乃座主,於時為相,與文穆同在二府。後五年文正罷,文穆遂代為相。李文定公景德二年登科,天禧元年為參知政事,後三年為相,距登第亦纔十六年。登第時寇萊公已為相,馮魏公已為參知政事。後亦代萊公為相,而魏公尚為樞密使。 【 魏公尚為樞密使 原脫「為」字,今據儒學警悟本補。】 其後王文正公以咸平五年登科,大中祥符九年為參知政事,乾興元年為相,距登第二十一年。登第時,馮魏公為同知樞密院事,王冀公為參知政事,亦代魏公為相,而冀公方自江寧再入為首相,自是無復繼者。
故事,外官除館職,如祕閣校理、直祕閣者,必先移書在省職事官,敍同僚之好,已乃專遣人持錢及酒殽珍饌,即館設盛會,燕同僚,請官長為之主,以代禮上之會。各隨其力之厚薄,甚有費數百千者。就京師除者,則即館上事,會亦如之。自崇寧以來,外官除館職者既多,此禮寖廢。宣和後,雖書局官亦預館職,至百餘員,故遂廢不講。崇寧初,許天啟自陝西漕對除直祕閣,用故事入館上事,以漕司騶從傳導至道山堂,坐吏無一出見者。館職亦各居直舍,不相誰何。天啟久之索馬而去,人傳以為笑。
國初知制誥,必召試而後除,唐故事也。歐陽文忠記不試而除者惟三人:陳文惠、楊文公與文忠,此乃異禮。自是繼之者,惟元祐間蘇子瞻一人而已。近例,凡自起居舍人除中書舍人者,皆不試。蓋起居舍人遇中書舍人闕,或在告,則多權行辭,為已試之矣, 【 為已試之矣 「為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而」。】 故不再試,遂為故事。
尚書省、樞密院劄子,體制各不同。尚書年月日,宰相自上先書,有次相則重書,共一行, 【 共一行 「共」原作「各」,據楊刻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而左右丞於下分書,別為兩行,蓋以上為重。樞密知院自下先書,同知以次,重書於上。簽書亦然,蓋以下為重,而不別行。
唐誥敕,宰相複名者皆不出姓,惟單名則出姓,蓋以為宰相人所共知,不待書姓而見。余多見人告身類如此。國朝宰相雖單名亦不出姓,他執政則書,所以異宰相之禮也。 【 沈氏欽韓校語曰:唐制,宰相官已為僕射者,不出姓,非僕射皆出姓。葉氏所見,蓋偶然以僕射複名不出姓者耳。】
宰相兼修國史,止用敕,不降麻,世皆言自趙韓王以來失之。然韓王初相時,范魯公三相俱罷,中書無人,乃以太宗押敕,則雖相亦是敕除,未嘗降麻,蓋國初典禮猶未備也。
攷異:舊有誥文,又有敕。仁宗封壽春郡王,禮儀院言:皇子誥敕,請令閤門進納宮中賜給。王元之代王侍郎辭官表云:伏蒙聖慈,賜臣官誥一道,敕牒一道,特授參知政事。陳堯叟自樞密使罷為右僕射,命其子齎誥牒賜之。司馬溫公辭副密云:乞收還敕誥。其他證據甚多,此特舉其顯然者。近世誥敕不並行,豈特謂國初宰相亦敕除未嘗降麻乎?趙韓王拜相麻制,見實錄。
故事,雜學士 【 源流至論別集七章服條注,作惟學士。】 得服金帶。熙寧初,薛師正以天章閣待制權三司使,上以為能,詔賜金帶。非學士而賜帶, 【 源流至論作得金帶。】 自此始。
自官制行,以給事中、中書舍人為兩省屬官,皆得預聞兩省之事。初,舍人既沿舊制,差除有未審當,皆得直封還詞頭;而給事中有所駮正,則先使詣執政,禀議有異同,然後繳奏以聞。韓儀公為給事中,建言兩省事體均一,不應一得直行,一須禀議,遂詔如舍人。然舍人於中書事,皆得於檢後通書押,而給事中則但書錄黃而已。舒信道為給事中,復以為言;王文恭公為相, 【 王文恭公為相 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均無「公」字。】 時以白上。神宗曰:「造令與行令不同,職分宜別,給事中不當書草。」遂著為令,迄今以為定制也。
祖宗時,選人初任薦舉,本不限以成考。景祐中,柳三變為睦州推官,以歌詞為人所稱,到官方月餘,呂蔚知州事即薦之。郭勸為侍御史,因言三變釋褐到官始踰月,善狀安在,而遽薦論?因詔州縣官,初任未成考不得舉,後遂為法。
故事,生日賜禮物,惟親王、見任執政官、 【 見任執政官 「執政官」原作「執官政」,今據稗海本乙正。】 使相,然亦無外賜者。元豐中,王荊公罷相居金陵,除使相,辭未拜,官止特進。神宗特遣內侍賜之,蓋異恩也。
攷異:使相雖在外,亦賜。范蜀公內制,有賜使相判河陽富弼生日禮物,口宣云:「爰茲震夙之旦,故有匪頒之常。」王荊公熙寧七年,以觀文殿大學士、吏部尚書知江寧,詔生日依在外使相例取賜。此云使相無外賜者,又云元豐中,又云居金陵,又云除使相辭未拜,官止特進,皆非。荊公熙寧九年再罷相,除使相判江寧,尋改集禧觀使。元豐元年正月,除大觀文。三年九月官制行,特改進。
天聖前,諸路使者薦舉未有定限,選人止用四考改官。然是時吏部選人磨勘,歲纔數十人而已。慶曆以後,增為六考。知州等薦,吏部皆視屬邑多寡,裁為定數。於是當薦舉者,常以應格充數為意,遂數倍於前。治平中,吏部待次引見人至二百五十餘人。賈直孺為中司,嘗言其冗。時但下詔,申戒中外,務在得人,不必滿所限之數,然竟不能革也。 【 卷四已載此事,但字句不同耳。】
太祖初,罷范魯公三相, 【 罷范魯公三相 「三」原作「公」,據前文之意,以「三」為是。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改。】 而獨拜趙韓王,乃置參知政事二員為之副,以薛文惠公居正、呂文穆公餘慶為之。 【 廷琯案:薛居正、呂餘慶二人同為參知政事。見宋史。文穆乃呂蒙正諡,餘慶本無諡也。此誤衍。楊、商二刻本同。南窗紀談亦作呂文穆、餘慶,想亦沿誤。】 執政官自此始,不宣制,不知印,不押班,不預奏事,但奉行制書而已。 【 奉行制書而已 「奉」原作「奏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韓王獨相十年,後以權太盛,恩遇稍替,始詔參知政事與宰相更知印押班奏事,以分其權, 【 以分其權 「其」原作「之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遂為故事。初唐至德中,宰相分直政事筆,人知十日。貞元後, 【 資治通鑑唐紀三十五,至德元載十月,令宰相分直政事筆。】 改為輪日,故參用之。
祖宗時,執政私第接賓客有數,庶官幾不復可進。自王荊公欲廣收人材,於是不以品秩高卑皆得進謁,然自是不無夤緣干求之私。進見者既不敢廣坐明言其情,往往皆於送客時羅列於廡下, 【 送客時羅列於廡下 「時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特」。】 以次留身,敍陳而退,遂以成風。執政既日接客,至休日,則皆杜門不復通。閽吏亦以牓揭於門曰:「假日不見客。」故事,見執政皆著鞾不出笏,然客次相與揖,則皆用笏。京師士人因言廳上不說話,而廡下說話;假日不見客,而非假日見客;堂上不出笏,而客次出笏,謂之「三抝」。
祖宗故事,宰相去位,例除本官,稍優則進官一等,或易東宮「三少」。惟趙韓王以開國舊臣,且相十年,故以使相罷,蓋異恩也。自是迄 【 宰輔編年錄一引此條,迄作訖。】 太宗、真宗世,皆不易舊制。天聖初,馮魏公以疾辭位,始除武勝軍節度使。宰相建節,自魏公始。明道末,呂申公罷,仁宗眷之厚,始復加使相。蓋自韓公以來,申公方繼之。其後王文惠、陳文惠罷日,相繼除,遂以為例。宰相除使相,自申公始。景祐末,王沂公罷相,除資政殿大學士,判鄆州。宰相除職,自沂公始。至皇祐,賈文元罷,除觀文殿大學士,自是遂以為例。蓋自非降黜皆建節,或使相為優恩加職名為常例,迄今不改也。
真宗景德中,既置資政殿大學士,授王冀公,班翰林承旨上,一時以為殊寵。祥符初,向文簡公以前宰相再入為東京留守,復加此職。自是迄天聖末二十餘年,不以除人。明道元年,李文定公知河陽召還,始再命之。景祐四年,王沂公罷相復除,三十年間除三人,而皆前宰相也。宋宣獻公罷參知政事,仁宗眷之厚,因加此職。自冀公後,非宰相而除者惟宣獻一人而已。時謝希深當制,云:「有國極資望之選,今纔五人。儒者兼翰墨之華, 【 儒者兼翰墨之華 「墨」儒學警悟本作「林」。】 爾更九職。」當時頗稱之。宣獻嘗歷龍圖閣學士、端明殿學士,再為翰林學士,三為侍讀學士,而後除資政殿大學士,至是併為九也。
學士院舊制,自侍郎以上辭免、除授、賜詔,皆留其章中書,而尚書省畧具事因,降劄子下院,使為詔而已。自執政而上至於節度、使相,用批答。批答之制,更不由中書,直禁中封所上章付院。今降批表, 【 今降批表 「今」原作「令」,據楊刻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院中即更用紙連其章後書辭,併其章賜之,此其異也。辭既與章相連,後書省表具之字必長。作表字,旁一瞥,通其章階位上過,謂之「抹階」。若使不復用舊銜之意,相習已久,莫知始何時。 【 廷琯案:洪遵翰苑遺事引此條略有異同。執政而上,作而下;節度使相,節度下另有使字。今降批表作批答,一瞥作一撇。】
龍武、羽林、神武各分左右,所謂六軍也。每軍有統軍,而無上將軍。蓋唐貞元之制,以比六尚書用待藩鎮罷還無職事而奉朝請者, 【 以比六尚書……奉朝請者 「比」楊刻本、稗海本均作「此」。】 國朝因之。咸平初,楚王元佐加官,有司誤以為左羽林上將軍,後遂為例。治平三年,始詔今後六軍加官不除上將軍,所以釐正其失也。
天策上將,唐官也。初,太宗破王世充、竇建德,高祖以其功大,其官號不足稱,乃加是名,位三公上,開府,終唐世未嘗更命人。梁更為天策上將軍,以命馬殷,亦開府。祥符八年,楚王元佐久疾,以皇兄之寵,故采唐舊典授之,結銜在功臣上,而不開府。其後荊王元儼薨,因以為贈官。
攷異:唐太宗為皇太子,即罷天策府,自不應更有府官也。
唐宗正卿,皆以皇族為之。本朝踵唐故事,而止命同姓。慶曆初, 【 宋史職官志及王栐燕翼詒謀錄並云:景祐三年,置大宗正司。玉海一百三十,景祐三年七月十九日乙未初,置大宗正司,確有月日可據。此云慶曆初所置,誤。】 始置大宗正司,以北海郡王允弼為知大宗正事。其後相承,皆以宗室領。治平元年,英宗以宗子數倍多於前,乃命增置同知大宗正事一員,亦以懷州團練使宗惠為之,迄今以為故事。熙甯三年,復置丞二員,而命以外官。
繼照堂,真宗尹京日射堂也。祥符二年,因臨幸賜名資善堂,仁宗肄學之所也。祥符八年置,舊在元符觀南,天禧初,徙今御廚北。 【 徙今御廚北 「北」稗海本作「址」。】
國朝宰相執政,未有兼東宮職事者。天禧末,仁宗初立為皇太子,因命宰相丁謂、馮拯兼少師、少傅,樞密使曹利用兼少保,而任中正、王曾為參知政事,錢惟演為樞密副使,皆兼賓客,前此所無也。 【 珽案:李心傳舊聞證誤云:仁宗初立為太子,李文定以參政兼賓客,後二年李遷集賢相兼少傅,其年十一月皇太子聽政,遂命宰執悉兼東宮官。葉所云,誤。】 謂等因請師傅十日一赴資善堂,賓客以下,隻日互陪侍講,從之。 【 翰苑新書作侍講學,上從之。】
國朝以史館、昭文館、集賢院為三館,皆寓崇文院,其實別無舍, 【 通攷三十八,引此條作別無舍。】 但各以庫藏書,列於廊廡間爾。直館、直院謂之「館職」,以他官兼者謂之「貼職」。元豐以前,凡狀元制科一任還,即試詩賦各一,而入否則用大臣薦而試,謂之「入館」。官制行,廢崇文院為祕書監,建祕閣於中,自少監 【 楊初刻作監少,與通攷三十八引此條同。源流至論續集七,史院條注引此作少監,與通攷五十四引此條同。】 至正字,列為職事官,罷直館、直院之名,而書庫仍在,獨以直祕閣為「貼職」之首,皆不試而除,蓋特以為恩數而已。
●石林燕語卷七
大中祥符五年,玉清、昭應宮成,王魏公為首相,始命充使,宮觀置使自此始, 【 宮觀置使自此始 「始」原作「作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說郛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然每為現任宰相兼職。天聖七年,呂申公為相,時朝廷崇奉之意稍緩,因上表請罷使名,自是宰相不復兼使。康定元年,李若谷罷參知政事留京師,以資政殿大學士為提舉會靈觀事。宮觀置提舉,自此始。自是學士、待制、知制誥,皆得為提舉,因以為優閒不任事之職。熙甯初,先帝患四方士大夫年高者,多疲老不可寄委,罷之則傷恩,留之則玩政, 【 留之則玩政 「留」說郛本作「器」。】 遂仍舊宮觀名, 【 仍舊宮觀名 儒學警悟本「名」上有「管」字。】 而增杭州洞霄及五嶽廟等,並依西京崇福宮置管勾或提舉官,以知州資序人充,不復限以員數,故人皆得以自便。
國朝館伴契丹,例用尚書學士。元豐初,高麗入貢,以畢仲衍館伴。仲衍時為中書舍人,後遂為故事。蓋以陪臣處之,下契丹一等也。契丹館於都亭驛,使命往來,稱「國信使」。高麗館於同文館,不稱「國信」,其恩數、儀制皆殺於契丹。大觀中,余以中書舍人初差館伴,未至而遷學士,執政擬改差人,上使仍以余為之。自是王將明等皆以學士館伴,仍升使為「國信」,一切視契丹。是時方經營朔方,賴以為援也。建炎三年,余在揚州,復入為學士,高麗自海州來朝,遂差余館伴。余因建言:高麗用學士館伴,出於一時之命,而升為「國信使」,亦宣和有為為之。今風示四夷,示以軌物,當正前日適然之失,盡循舊制。因辭疾請命他官。於是張遵明以中書舍人改差, 【 張遵明以中書舍人改差 「遵明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達明」。】 罷「國信」,皆用元豐舊儀,自余請之也。 【 自余請之也 「請之」稗海本作「之請」。】
唐翰林院在銀臺之北。乾封以後,劉褘之、元萬頃之徒,時宣召草制其間,因名「北門學士」。今學士院在樞密之後,腹背相倚,不可南向,故以其西廊西向,為院之正門;而後門北向,與集英相直,因牓曰「北門」。 【 今學士院在樞密之後……因牓曰「北門」 廷琯案:洪遵翰苑遺事引此條,「樞密」下有「院」字,「集英」下有「殿」字。通考五十四引此條有「院」字,無「殿」字。】 兩省樞密院皆無後門,惟學士院有之。學士朝退入院,與禁中宣命往來,皆行北門,而正門行者無幾。不特取其便事,亦以存故事也。
唐翰林院,本內供奉藝能技術雜居之所,以詞臣侍書詔其間,乃藝能之一爾。開元以前,猶未有學士之稱,或曰「翰林待詔」,或曰「翰林供奉」,如李太白猶稱「供奉」。自張垍為學士,始別建學士院于翰林院之南,則與翰林院分而為二,然猶冒翰林之名。蓋唐有弘文館學士,麗正殿學士,故此特以翰林別之。其後遂以名官,訖不可改。然院名至今但云學士而不冠以翰林,則亦自唐以來沿襲之舊也。 【 自唐以來沿襲之舊也 原注:遺事引作「沿習」,通考五十四引作「沿襲」。】
紫宸、垂拱常朝,從官於第一重隔門下馬,宰相即於第二重隔門下馬,自主廊步入殿門,人從皆不許隨,雖宰相亦自抱笏而入,幕次列於外殿門內兩廡,惟中丞以交椅子一隻坐於殿門後,稍西北向,蓋獨坐之意。駕坐,閤門吏自下,以次於幕次簾前報班到;二史舍人而上,相繼進, 【 相繼進 「進」原作「近」,今據楊刻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東西分立於內殿門之外,南向閤門內。諸司起居畢,閤門吏復從上。自尚書侍郎以次揖入,東西相向,對立於殿庭之下,然後宰執自幕次徑入就位,立定,閤門吏復引而北向。起居畢,宰執升殿,尚書以次各隨其班,次第相踵,從上卷轉而出,謂之「卷班」。遇雨,則旋傳旨拜於殿門下, 【 拜於殿門下 原無「門」字,今據稗海本校補。】 謂之「籠門」。崇政殿則拜於東廊下。
太宗時張宏自樞密副使,真宗時李惟清自同知樞密院,為御史中丞,蓋重言責也。仁宗時,亦多命前執政,如晏元獻公、 【 宰執編年錄二,引此條無公字。】 王安簡公皆是。自嘉祐後迄今,無為之者。
故事,在京職事官絕少用選人者。熙甯初,稍欲革去資格之弊,於是始詔選舉到可試用人,並令崇文院校書以備詢訪差使。候二年取旨,或除館職,或升資任,或只與合入差遣,蓋欲以觀人材也。時邢尚書恕,以河南府永安縣主簿,首為崇文院校書,胡右丞愈知諫院,猶以為太遽, 【 珽案:四庫全書攷證曰:案宋史列傳無胡愈,惟胡宗愈,在神宗時嘗同知諫院,與邢恕同時。原本疑脫「宗」字。但邢恕傳止言諫官論之而不著其名,無可參攷,今姑仍原文。】 因請雖選人而未歷外官,雖歷任而不滿者,皆不得選舉。乃特詔恕與堂除近地試銜知縣,近歲不復用此例。自始登第,直為禁從,無害也。
宰相除授,雖兼職,故事亦須用麻。乾德二年,趙韓王以門下相兼修國史,有司失於討論,遂止降敕, 【 遂止降敕 「止」原作「上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至今不能改。
攷異:仁宗實錄云:唐制,宰相監修國史,館殿大學士皆降制。本朝自趙普後,或止以敕除,非故事也。此云雖兼職亦用麻,泛言兼職,非也。又若拜相帶監修國史,則自降制矣,故云或止以敕除,言其不皆如此也。
京城士人舊通用青涼繖。祥符五年,始詔惟親王得用之,餘悉禁。六年,中書、樞密院亦許用,然每車駕行幸,扈從皆徹去。既張繖而席帽仍舊,故謂之「重戴」。餘從官遇出京城門, 【 餘從官遇出京城門 儒學警悟本「餘」下有「侍」字。】 如上池賜宴之類,門外皆張繖,然須卻帽。
寇萊公、王武恭公皆宋偓壻,其夫人明德皇后親妹也。當國主兵,皆不以為嫌。 【 何氏焯曰:明德當作孝章。太祖繼后乃宋氏,明德則太宗繼后李氏也。】
故事,太皇太后 【 疑脫皇太后】 繖皆用黃,太妃用紅。國朝久虛太妃宮。元祐間,仁宗臨御, 【 仁宗臨御 「仁宗」儒學警悟本作「宣仁」。】 上元出幸寺觀,欽聖太后、欽成太妃始皆從行,都人謂之「三殿」。蘇子容太妃閣春帖子云:「新春游豫祈民福,紅繖雕輿從兩宮。」 【 蘇魏公文集二十八,閣作閤,是也。子字據楊初刻補,與蘇集合。雕,蘇集作琱,字通。】
慈聖太后在女家時,嘗因寒食與家人戲擲錢。 【 嘗因寒食與家人戲擲錢 原無「嘗」字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補。】 一錢盤旋久之,遂側立不仆,未幾被選。
故事:南郊,車駕服通天冠、絳紗袍;赴青城祀日,服鞾袍;至大次臨祭,始更服衮冕。元豐中,詔定奉祀儀,有司建言:周官祀昊天上帝,則服大裘而冕,禮記郊祭之日,王被衮以象天。王肅援家語,臨燔祭,脫衮冕,蓋先衮而後裘。因請更製大裘,以衮用於祀日,大裘用於臨祭。議者頗疑家語不可據,黜之。則周官、禮記所載相牴牾。時陸右丞佃知禮院,乃言古者衣必有裘,故緇衣羔裘、黃衣狐裘,素衣麑裘。所謂大裘不裼者,止言不裼,宜應有襲。襲者,裏也。 【 襲者裏也 「裏」疑應作「裹」。】 蓋中裘而表衮,乃請服大裘、被以衮,遂為定制。大裘,黑羔皮為之,而緣以黑繒,乃唐制也。
邵興宗初自布衣,試茂才異等中選,除建康軍節度推官。會言者論以宰相張鄧公妻黨連姻, 【 會言者論以宰相張鄧公妻黨連姻 「以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作「與」。】 報罷。後因元昊叛,詔求方略之士,復獻康定兵說十篇,召試秘閣,始得權邠州觀察推官。祖宗取人之慎,蓋如是也。
攷異:時有密言邵與張鄧公連姻者,實非也。其後邵進兵說,召試授穎州團練推官。此云權邠州觀察推官,非也。
盧相多遜,素與趙韓王不協,韓王為樞密使,盧為翰林學士。一日,偶同奏事,上初改元乾德,因言此號從古未有,韓王從旁稱贊。盧曰:「此偽蜀時號也。」帝大驚,遂命檢史,視之果然。遂怒,以筆抹韓王面,言曰:「汝爭得如他多識!」 【 汝爭得如他多識 原注:楊刻本、稗海本「多識」作「多遜」。】 韓王經宿不敢洗面。翌日奏對, 【 翌日奏對 「奏對」稗海本作「奉對」。】 帝方命洗去。自是隙益深。以及於禍,多遜朱崖謝表,末云:「班超生入玉門,非敢望也;子牟心存魏闕,何日忘之?」天下聞而哀焉。 【 廷琯案:乾德年號事,宋人說部中屢見,皆不歸一。楊文公談苑,江南保大中浚秦淮,得石志,刻有大宋乾德四年六字,令諸儒參驗,乃輔公祏反江東時年號。後太祖受命,國號宋,改元乾德,豈非威靈將及而符讖先著也。歐陽公歸田錄,太祖建隆六年改元,語宰相勿用前世舊號。後見內人鏡背乾德之號,以問學士陶穀,穀曰:「此偽蜀時年號耳。」太祖由是益重儒士,而歎宰相寡聞也。以上二條,吴曾能改齋漫錄並引之。今稍節字句。陳鵠耆舊續聞亦紀秦淮石刻事,又引劉貢父詩話、陶穀、竇儀辨蜀宮人鏡背乾德年號事,言二公尚不知公祏已有此號云云。今燕語又以辨蜀時年號者,屬之盧多遜。余謂南唐事稍遠,太祖或不及聞,若陶穀等辨蜀鏡事在前,則不應更待盧言;若盧語在前,亦不須更因鏡字問穀,二者必有一為傳聞之訛也。至秦淮石刻,尤屬不經。唐書輔公祏以武德六年八月反,國號宋,建元天明,次年三月即滅,安得改元乾德,且有四年乎?】
京師省、寺皆南向,惟御史臺北向,蓋以唐以來如此。 【 蓋以唐以來如此 「以」稗海本作「自」。】 說者以為隋建御史臺,取其與尚書省便道相近,故唐因之;或云御史彈治不法,北向取肅殺之義,莫知孰是。然今臺門上獨設鴟吻,非他局所有也。 【 非他局所有也 此句稗海本作「亦非他官局所有也」。楊刻本「局」上有「官」字。】
國初,西蜀初定,成都帥例不許將家行,蜀土輕剽易為亂, 【 蜀土輕剽易為亂 「土」原作「主」,今據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中朝士大夫尤以險遠不測為憚。張乖崖出守還,王元之以詩贈云:「先皇憂蜀輟樞臣, 【 先皇憂蜀輟樞臣 「輟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輕」。】 獨冒干戈出劍門。萬里辭家堪下淚,四年歸闕似還魂。弟兄齒 【 王黃州小畜集十一,干戈作兵戈。齒序作次序。】 序元投分,兒女親情又結婚。且喜相逢開口笑,甘陳功業不須論。」自慶曆以來,天下乂安,成都雄富,既甲諸帥府,復得與家俱行,無復曩時之患矣。而故事例未有待制為帥者, 【 而故事例未有待制為帥者 儒學警悟本「有」下有「以」字。】 故近歲自侍郎出守,或他帥自待制移帥,皆加直學士,尤為優除也。
攷異:至和元年,張安道知益州,仁宗特令奉親行,竟不敢。嘉祐五年,吴長文除知成都,以親辭,故知鄆州。云慶曆以來復得與家偕行,非也。紹聖四年,鄭雍以大中大夫知成都,蓋前執政也。致和六年,周燾以寶文閣待制知成都,此云未有以待制為帥者,亦非也。 【 致和當作政和。周燾字次元,見舊聞證誤三。】
神宗初即位,猶未見羣臣,王樂道、韓持國維等以宮僚先入,慰於殿西廊。既退,獨留維,問王安石今在甚處?維對在金陵。上曰:「朕召之肯來乎?」維言:「安石蓋有志經世,非甘老於山林者。若陛下以禮致之,安得不來?」上曰:「卿可先作書與安石,道朕此意,行即召矣。」維曰:「若是,則安石必不來。」上問何故,曰:「安石平日每欲以道進退,若陛下始欲用之,而先使人以私書道意,安肯遽就? 【 安肯遽就 「就」原作「意」,今據楊刻本、稗海本校改。】 然安石子雱見在京師,數來臣家,臣當自以陛下意語之,彼必能達。」上曰:「善。」於是荊公始知上待遇眷屬之意。
寇萊公初入相,王沂公時登第,後為濟州通判。滿歲當召試館職,萊公猶未識之,以問楊文公曰:「王君何如人?」文公曰:「與之亦無素,但見其兩賦,志業實宏遠。」因為萊公誦之,不遺一字。萊公大驚曰:「有此人乎?」即召之。故事,館職者皆試於學士院或舍人院。 【 館職者皆試於學士院或舍人院 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均無「者」字。】 是歲,沂公特試於中書。
攷異:錢易制科中書試六論,謝泌、李仲容皆召試中書,除直史館;李宗諤試相府,除校理;王禹偁、羅處約召試相府,除直史館;王欽若試學士院,除知制誥。此云故事皆試於學士院或舍人院,非也。
太祖與符彥卿有舊,常推其善用兵,知大名十餘年。有告謀叛者,亟徙之鳳翔,而以王晉公祐為代,且委以密訪其事。戒曰:「得實,吾當以趙普所居命汝。」面授旨,徑使上道。祐到,察知其妄,數月無所聞。驛召面問,因力為辯曰:「臣請以百口保之。」太祖不樂,徙祐知襄州,彥卿竟亦無他。祐後創居第於曹門外,手植三槐於庭曰:「吾雖不為趙普,後世子孫必有登三公者。」已而,魏公果為太保。歐陽文忠作王魏公神道碑,略載此語,而國史本傳不書。余嘗親見其家子弟言之。 【 余嘗親見其家子弟言之 「見」楊刻本無,稗海本作「問」,何氏焯校語作「聞」。】
范侍郎純粹,元豐末為陝西轉運判官。當五路大舉後,財用匱乏,屢請於朝。吴樞密居厚時為京東都轉運使,方以冶鐵鼓鑄有寵,即上羡餘三百萬緡,以佐關輔。神宗遂以賜范。范得報,愀然謂其屬曰:「吾部雖窘,豈忍取此膏血之餘耶!」力辭訖弗納。
太平興國五年,契丹戎主親領兵數萬犯雄州,乘虛遂至高陽關。太宗下詔親征。行至大名, 【 行至大名 「至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次」。】 戎主聞上至,亟遁歸,未嘗交鋒,車駕即凱旋。上作詩示行在羣臣,有「一箭未施戎馬遁,六軍空恨陣雲高」之句。
趙清獻為御史,力攻陳恭公,范蜀公知諫院,獨救之。清獻遂併劾蜀公黨宰相,懷其私恩;蜀公復論御史以陰事誣人,是妄加人以死罪,請下詔斬之,以示天下。熙甯初,蜀公以時論不合求致仕, 【 蜀公以時論不合求致仕 「以」儒學警悟本作「與」。】 或欲遂謫之,清獻不從。或曰:「彼不嘗欲斬公者耶?」清獻曰:「吾方論國事,何暇恤私怨。」方蜀公辯恭公時, 【 方蜀公辯恭公時 「辯」儒學警悟本作「辨」。】 世固不以為過,至清獻之言,聞者尤歎服云。
王武恭公德用貌奇偉,色如深墨,當時謂之「黑王相公」。宅在都城西北隅,善撫士卒,得軍情,以其貌異,所過閭里皆聚觀。蘇儀甫為翰林學士,嘗密疏之,有「宅枕乾岡,貌類藝祖」之語,仁宗為留中不出。孔道輔為中丞,繼以為言,遂罷樞密使,知隨州。謝賓客,雖郡官不與之接;在家亦不與家人語。如是踰年,起知曹州,始復語人,以為善處謗也。
狄武襄起行伍,位近臣,不肯去其黥文,時特以酒濯面,使其文顯,士卒亦多譽之。或云:其家數有光怪,且姓合讖書,歐陽文忠、劉原甫皆屢為之言。獨范景仁為諫官,人有諷之者,景仁謝曰:「此唐太宗所以殺李君羡,上安忍為也。」然武襄亦竟出知陳州。
天聖、寶元間,范諷與石曼卿皆喜曠達,酣飲自肆, 【 酣飲自肆 此句儒學警悟本作「酬飲自暢」。】 不復守禮法,謂之「山東逸黨」,一時多慕效之。龐穎公為開封府判官,獨奏諷,以為苟不懲治,則敗亂風俗,將如西晉之季。時諷嘗歷御史中丞, 【 時諷嘗歷御史中丞 「嘗」儒學警悟本作「置」。】 為龍圖閣學士。穎公言之不已,遂詔置獄劾之,諷坐貶鄂州行軍司馬。曼卿時為館閣校勘,亦落職,通判海州。仍下詔戒勵士大夫,於是其風遂革。
丁文簡公度為學士累年,以元昊叛,仁宗因問:「用人守資格與擢材能孰先?」丁言:「承平無事則守資格,緩急有大事大疑,則先材能。」蓋自視久次,且時方用兵,故不以為嫌。孫甫知諫院,遽論以為自媒。杜祁公時為相,孫其客也。丁意杜公為辯直而不甚力。 【 丁意杜公為辯直 「辯」儒學警悟本作「辨」。】 及杜公罷,丁時當制, 【 丁時當制 按「時」,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皆作「適」。】 辭云「頗彰朋比之風」,有為而言之也。丁自是亦相繼擢樞密副使。
呂侍讀溱,性豪侈簡倨,所臨鎮雖監司亦不少降屈。知真定,李參為都轉運使,不相能。摭其回易庫事, 【 摭其回易庫事 珽案:楊、商二本「摭」字訛「窘」。】 會有不樂呂者,因論以贓。歐陽文忠公為翰林學士,因率同列上疏論救。韓康公時為中丞,因言從官有罪,從官救之,則法無復行矣。文忠之言雖不行,然士論終以為近厚也。
國朝親王皆服金帶。元豐中官制行,上欲寵嘉、歧二王,乃詔賜方團玉帶,著為朝儀。先是乘輿玉帶皆排方,故以方團別之。二王力辭,乞寶藏於家而不服用。不許,乃請加佩金魚,遂詔以玉魚賜之。親王玉帶佩玉魚,自此始。故事,玉帶皆不許施於公服。然熙甯中收復熙河,百官班賀,神宗特解所繫帶賜王荊公,且使服以入賀。荊公力辭,久之不從,上待服而後進班。 【 上待服而後進班 珽案:「進班」楊、商二本訛作「追班」。】 不得已受詔,次日即釋去。大觀中收復青唐,以熙河故事,復賜蔡魯公,而用排方。時公已進太師,上以為三師禮當異,特許施於公服。公辭, 【 公辭 原無「公」字,今據儒學警悟本校補。】 乃乞琢為方團;既又以為未安。或誦韓退之詩,有「玉帶懸金魚」之禮, 【 有玉帶懸金魚之禮 「禮」楊刻本、儒學警悟本、稗海本均作「語」。】 告以請因加佩金魚。 【 告以請因加佩金魚 此句儒學警悟本作「告公因請加佩金魚」。】 自是何伯通、鄭達夫、王將明、蔡居安、童貫,非三師而以恩特賜者,又五人云。
學士院正廳曰「玉堂」,蓋道家之名。初,李肇翰林志末言居翰苑者,皆謂「凌玉清,溯紫霄」,豈止於「登瀛洲」哉!亦曰「登玉堂」焉。自是遂以「玉堂」為學士院之稱,而不為榜。太宗時,蘇易簡為學士,上嘗語曰:「『玉堂』之設,但虛傳其說,終未有正名。」乃以紅羅飛白「玉堂之署」四字賜之。易簡即扃鐍置堂上。每學士上事,始得一開視,最為翰林盛事。紹聖間,蔡魯公為承旨,始奏乞摹,就杭州刻榜揭之,以避英廟諱,去下二字,止曰「玉堂」云。 【 何氏焯校語曰:漢書李尋傳:哀帝初,待詔黃門,故云食太官,衣御府,久汙玉堂之置。注玉堂殿在未央宮。漢時待詔於玉堂殿,唐時則待詔於翰林院。至宋以後翰林遂并蒙玉堂之號耳,何謂出於道家手?太宗賜榜,正用尋傳。此說論玉堂來歷最明確。】
梁莊肅公,景祐中監在京倉。南郊赦,錄朱全忠之後,莊肅上疏罷之,曰:「全忠,叛臣也,何以為勸?」仁宗善之,擢審刑院評議官,記其姓名禁中,自是遂見進用。
攷異:梁莊肅公以太子中舍監在京廣衍倉,景祐中進士及第,換中允知淮陽軍,論朱全忠事。此云監在京倉時疏罷之,非也。
天聖三年,錢思公除中書門下平章事,錢希白為學士當制。希白於思公,從父兄也。兄草弟麻,當時以為盛事。建中靖國元年,曾子宣自樞府入相,子開適草制,本朝惟此二人而已。
攷異:子宣元符三年十月拜相。韓絳相,弟維草制。此云本朝惟此二人,非也。
祖宗用人,多以兩省為要,而翰林學士尤號清切;由是登二府者,十常六七。杜正獻公以清節名天下,然一生多歷外職,五為使者,徧典諸名藩;在內,惟為三司、戶部副使、御史中丞、知開封府,遂至為樞密副使。范文正公自諫官被謫,召還, 【 范文正自諫官被謫 「謫」原作「責」,誤,今校改。】 以天章閣待制判國子監,遷知開封府,復謫, 【 復謫 「謫」原作「責」,誤,今校改。】 晚乃自慶州亦入為樞密副使。二公皆未嘗歷兩省,而文正之文學不更文字之職,世尤以為歉也。
吴龍圖中復性謹約,詳於吏治,自潭州通判代還。孫文懿公為中丞,聞其名,初不之識,即薦為監察御史裏行。或問文懿:「何以不相識而薦之?」文懿笑曰:「昔人恥為呈身御史,吾豈薦識面臺官耶?」當時服其公。
蘇相子容為南京察推,時杜祁公尚無恙,極器愛之,每曰:「子他日名位,當與老夫略同。」不知以何知之也。 【 甕牖間評七,蘇子容在南京幕時,婺州一衙前葛好問者,精於星度,嘗謂子容之命全似杜祁公。然則祁公之知子容,乃得于葛好問矣。】 杜公以六十八歲入相,八十歲薨, 【 八十歲薨 原無「歲」字,今據稗海本補。】 蘇公以七十二歲入相,八十二歲薨。不惟爵齒略相似,杜公在位百餘日後, 【 杜公在位百餘日後 儒學警悟本「位」下有「才」字。】 以太子少師致仕,末乃為太子太師;而蘇公在位甫一年後,亦以太子少師致仕,太上皇即位,方進太子太保。初,杜公告老,執政有不悅者,故特以東宮三少抑之,當時以為非故事;而蘇公告老在紹聖初,亦坐章申公不悅,令具杜公例進呈,蘇公聞之,喜曰:「乃吾志也。」
王審琦微時,與太祖相善,後以佐命功,尤為親近。性不能飲。太祖每燕,近臣常盡飲, 【 近臣常盡飲 「飲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歡」。】 而審琦但持空杯,太祖意不滿。一日酒酣,舉杯祝曰:「審琦布衣之舊,方共享富貴;酒者,天之美祿,可惜不令飲之。」祝畢,顧審琦曰:「天必賜汝酒量,可試飲。」審琦受詔,不得已飲,輒連飲大杯, 【 輒連飲大杯 「飲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數」。「輒」稗海本作「趣」。】 無苦。自是每侍宴,輒能與衆同飲,退還私第,則如初。
楊文公既佯狂逃歸陽翟,時祥符六年也。中朝士大夫自王魏公而下,書問常不輟,皆自為文,而用其弟倚士曹名,奏牘則託之母氏。其答王魏公一書末云:「介推母子絕希緜上之田,伯夷弟兄甘守西山之餓。」當時服其微而婉云。 【 青箱雜記五,絕希作願歸,餘師錄四引雜記作兄弟。事實類苑四十一引雜記作弟兄,作甘受首陽之餓。】
攷異:倚往見魏公既歸,以書敍感,非答其書也。
王元之初自掖垣謫商州團練副使,未幾,入為學士。至道中,復自學士謫守滁州。真宗即位,以刑部郎中召為知制誥。凡再貶還朝,不能無怏怏,時張丞相齊賢、李文靖沆當國, 【 李文靖沆當國 「靖」原作「定」,楊刻本、稗海本均誤,今據何焯校語改。】 乃以詩投之曰:「早有虛名達九重,宦遊流落漸龍鍾。 【 宦游流落漸龍鍾 「宦游」楊刻本、稗海本作「官途」。】 散為郎吏同元稹,羞見都人看李邕。舊日謬吟紅藥樹,新朝曾獻皁囊封;猶祈少報君恩了,歸臥山林作老農。」然亦竟坐張齊賢不悅,繼有黃州之遷,蓋雖困而不屈也。 【 小畜集十一闕下言懷第二首,「祈」作「期」,「林」作「村」。】